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香港重啟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把三千萬港元放入獲許資產,可攜同受養人來港,通常居住滿七年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計劃不設配額,不問學歷。
計劃輪廓
新 CIES 的邏輯直接:香港要的是資本與人一起到場。申請人須證明持有不少於三千萬港元淨資產;二〇二五年三月起,證明期由兩年縮短至六個月,門檻沒有降,文件負擔減了。
分工也清楚:投資推廣署轄下的計劃辦公室審查淨資產與投資規定,入境事務處負責簽證與續期。兩個部門,兩套文件,順序不能錯。
三千萬怎樣放
按現行規則,三千萬分兩部分。最少二千七百萬放入獲許金融資產——股票、債務證券、基金、存款證等——或非住宅房地產;房地產計入設一千萬港元上限。二〇二五年起,成交價五千萬港元或以上的住宅物業亦可計入,上限維持不變。
其餘三百萬必須投入支持創新科技等行業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同樣自二〇二五年三月起,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持有資產亦獲承認,與家族投資控股工具的稅務寬減架構銜接——家辦與簽證,自此可以共用一副骨架。
申請節奏
順序是:淨資產審查、原則上批准、一百八十天內完成投資、投資規定核實、正式批准。全程以月計,但前提只有一個:資產來源的證明文件齊全。對目標申請人而言,三千萬不是難處,出處才是。
文件上的常見絆腳石:淨資產須由執業會計師核實,並按指定口徑估值;資產跨越多個司法區的申請人,宜預早整理銀行月結單、物業估價與資金來源說明。臨時補件最費時,排期應以文件備妥為起點,而不是以遞表為起點。
適合誰
計劃適合打算以香港為基地的企業主:子女在港就學,生意在大灣區或經香港出海。它不要求就業,不解釋收入,比新加坡 GIP 的門檻與審查輕得多。代價是時間——七年才有永久身份,而 GIP 直接批出永久居留。
七年的功課
簽證批出只是開始。投資須維持,通常居住意味着人真的要在場。獲許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須按規定申報,並在限期內完成再投資,轉倉的時間差要自己盯緊。把三千萬放進自己本來就想持有的資產,把家人的生活安頓好,文件按年整理歸檔——續期與永居審批時,官方看的正是這些日常。